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TR EAEU 044/2017“关于包装饮用水的安全,包括天然矿泉水”
TR EAEU044/2017欧亚理事会决议通过,欧亚联盟经济委员会2017年6月23日第45号,该法规适用于:
a)与食品相关的包装饮用水,
在欧亚联盟关税区销售并用于对消费者,包括:
-天然矿泉水(包括天然餐桌水,矿泉水、药用天然矿泉水,天然矿泉水);
-混合饮用水;
-处理过的饮用水;天然饮用水;
-婴儿食品的饮用水;
-人工矿化饮用水;
b)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处置过程
包装饮用水。
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17年6月23日第45号决定《关于欧亚经济联盟关于包装饮用水包括天然矿泉水安全的技术规定》;
包含研究(测试)和测量的规则和方法的标准清单,包括应用和实施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关于包装饮用水,包括天然矿泉水的安全性”的要求所需的抽样规则”(TREAEU 044/2017)和实施技术法规对象的合格评定;
标准清单,在自愿基础上,符合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关于包装饮用水,包括天然矿泉水的安全性”(TR EAEU044/2017)的要求
EAC认证合格评定
EAC符合性声明:根据方案1d、2d、3d、4d、6d
国家注册SGR
国家控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