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24009—2021
精梳羊绒织品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精梳羊绒织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等。
本文件适用于鉴定各类机织服用精梳纯山羊绒,山羊绒混纺及山羊绒交织品(山羊绒含量不得低于30%)的品质。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技术要求
4.1安全性要求
精梳羊绒织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8401的规定,用于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还应符合GB 31701的规定。
4.2分等规定
精梳羊绒织品的品质等级以批为单位,按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的检验结果综合评定,并以其中*低一项定等。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低于合格品者为等外品。
4.3内在质量的评定等级
4.3.1内在质量的评定等级以批为单位,按物理指标和染色牢度综合评定,并以其中*低项评定等级。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含量作为参考指标。
4.3.2物理指标的评定等级按表1规定执行。
4.4外观质量的评定等级
4.4.1实物质量的评定
实物质量系指外观、手感,色泽﹑颜色。检验时逐批比照封样进行评定,符合封样者为合格产品。封样以合同约定为准。
同批同色号匹与匹之间色差不低于4级;同一匹面料头与尾色差不低于4级,边与中央色差不低于4-5级;封样与大货的色差宜在合约中规定。
4.4.2外观瘫点的评定等级
4.4.2.1外观疵点按其对服用的影响程度与出现状态不同,分局部性外观疵点和散布性外观疵点两种,分别予以结辫和评等。
4.4.2.2局部性外观疵点,按其规定范围结辫,每辫放尺10 cm,在经向10cm范围内不论疵点多少仅结辫1只。每百米漏辫超过﹖只时,每只漏辫放尺20 cm。
4.4.2.3散布性外观疵点,刺毛痕,边撑痕,剪毛痕,折痕,磨白纱,经档,纬档,厚段,薄段﹑斑疵﹑缺纱,稀缝、小跳花、严重小弓纱和边深浅的,降为等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