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065.9—2019
海洋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第9部分:长霉试验
1范围
GB/T32065的本部分规定了海洋仪器及组件长霉试验的试验要求,试验步骤和相关信息。本部分适用于评定海洋仪器及组件长霉的程度和长霉对海洋仪器及组件性能功能的影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2065.1-2015海洋仪器环境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
3试验要求
3.1试验顺序
一般按照GB/T32065.1-2015中第9章的规定进行,已做过盐雾﹑砂尘试验的试验样品需进行清理后方可进行长霉试验。
3.2试验时间
长霉试验的试验时间为28 d。如果试验双方的约定要求检查对功能和电性能的影响,试验时间为56 d。
3.3试验温度和相对湿度
本试验温度和相对湿度的要求如下:a)温度:30℃士1 ℃;
b)相对湿度:95%士5%。
3试验要求
3.1试验顺序
一般按照GB/T32065,1—2015中第9章的规定进行,已做过盐雾﹑砂尘试验的试验样品需进行清理后方可进行长霉试验。
3.2试验时间
长霉试验的试验时间为28 d。如果试验双方的约定要求检查对功能和电性能的影响,试验时间为56 d。
3.3试验温度和相对湿度
本试验温度和相对湿度的要求如下:a)温度:30℃i1 ℃;
b)相对湿度:95%士5%。
3.4试验菌种
本试验菌种的要求如下:
a)推荐使用表1的菌种进行试验,如需要还可按3.4d)对菌种进行调整。
b)菌种和冷冻孢子应按照菌种提供者推荐的方式进行培养和贮存。如果菌种和冷冻孢子不立即
使用,应保藏在5℃~10 ℃的环境中﹔激活后用于保藏的菌种从接种容器上标明的接种日期算起,培养时间不少于14 d,但不超过28d。
c)在制备霉菌孢子悬浮液前,不应取下装有菌种的容器塞子,一-个打开的菌种容器只能制备一次
孢子悬浮液。
d)可在本试验要求的菌种基础上加人其他霉菌菌种,增加的菌种应按其对材料的降解情况进行
选择,但不应选择对表1中的菌种有明显抑制作用的菌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