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园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符合条件的分公司.
2、符合园区规划的商贸发展方向。
3、合法合规经营,资源集约利用水平较高。
4、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享受本细则租金补贴的企业,应承诺在五年内不得转让或出租。申报企业均需盖章并提供项目申请表(申报指南后附1)和(申报指南后附2) 。
二、申报类别
01、商贸企业经营奖励
(一)申报要求
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2年销售额10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百分之十(含)以上的限上入库零售企业。
2、2022年销售额1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百分之十(含)以上的限上入库餐饮企业。
3、2022年销售额同比增加百分之五十(含)以上的限上入库零售企业、同比增加百分之百(含)以上的限上入库餐饮企业。
4、连锁商贸品牌在区内结算,2022年销售额达到20亿元(含)以上且同比正增长。
5、连锁商贸品牌在区内结算,2022年销售额达到20亿元(含)以上。
6、2022年商业综合体通过新引入独立法人商户或引导分公司变更为独立法人等方式培育商贸业限上入库企业。
注:条件1-2与条件3符合的,请企业择高申报。限上入库指的是限额以上纳入服务业统计库。
(二)扶持政策
1、对符合条件1、2、4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3、5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用于高管团队奖励。
2、对符合条件6的商业综合体,每培育一家入库独立法人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条件1-5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2021年、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第三方审计或由纳税系统导出的财务年报)。
2、申报条件6的商业综合体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第三方审计或由纳税系统导出的财务年报)、企业营业执照、新引入商户租赁合同或协议、商户营业执照、商户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第三方审计或由纳税系统导出的财务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