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78—2009);
二、《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
三、《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0—2009);
四、《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1—2009);
五、《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
六、《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
七、《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八、《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HJ 485—2009);
九、《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 菲啰啉分光光度法》(HJ 486—2009);
十、《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HJ 487—2009);
十一、《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88—2009);
十二、《水质 银的测定 3,5-Br2-PADAP 分光光度法》(HJ 489—2009);
十三、《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 2B 分光光度法》(HJ 490—2009);
十四、《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09);
十五、《空气质量 词汇》(HJ 492—2009);
十六、《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
十七、《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
十八、《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指导》(HJ 495—2009)。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
体健康,规范水中氟化物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氟化物的测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