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表属于安全防护这一类,属于强检项目,按照JJG52-1999检定规程周期为半年。企业可以按照使用的具体情况分A/B/C来分别确定检定周期。
A类是强制检定,关系到生产安全和环境监测方面的压力表,检定周期必须按照检定规程,只可小于半年;如果工矿条件恶劣,检定周期必须更短。
B类原则上也不应超过检定规程上的规定。
C类可以根据企业的特点自行确定检定周期,但应有确定检定周期的方法。
检定规程:
1、仪表必须垂直:安装时应使用17mm扳手旋紧,不应强扭表壳;运输时应避免碰撞;
2、仪表使用宜在周围环境温度为-25用宜在周围环境温度为-25~55℃;
3、使用工作环境振动频率<25HZ,振幅不大于1mm;
4、使用中因环境温度过高,仪表指示值不回零位或出现示值超差,可将表壳上部密封橡胶塞剪开,使仪表内腔与大气相通即可;
5、仪表使用范围,应在上限的1/3~2/3之间;
6、在测量腐蚀性介质、可能结晶的介质、粘度较大的介质应加隔离装置;
7、仪表应经常进行检定(至少每三个月一次),如发现故障应及时修理;
8、仪表自出厂之日起,半年内若在正常保管使用条件下发现因制造质量不良失效或损坏时,由该公司负责修理或调换;
9、需用测量腐蚀性介质的仪表,在订货时应注明要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