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一.专利资料准备阶段:
申请人应准备并提交相关文件。
1.请求书:书中应包括申请人姓名.发明者名字.专利发明名称、地址等常规信息。
2.说明书:应包含专利名称.技术领域.当然,zui好添加图片说明和使用方法。
3.权利要求:简单明了地阐述发明要保护的内容,阐述发明的技术特征.描述性能。
准备好上述文件,我们就可以提交申请了。
二.申请受理阶段:
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期,发放申请号,并在核实提交的文件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一般情况下,如果提交电子申请,将在2-3个工作日内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和支付申请费的通知书。邮寄申请文件以邮戳日为提交日。邮戳日不明确的,申请人可以提交有关证明。如无有力证明,以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收到的日期为提交日。
三.初步审查和公布阶段
会有请求书.说明书.对权利要求进行详细审查,检查发明名称是否一致,附带照片是否真实。专利申请符合我国法律要求的,自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公布。当然,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也可以按照申请人的标准提前公布申请。文件有附图但缺乏附图或者部分附图的,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或者撤销附图说明。
四.实审阶段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发明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要求,对申请进行实际审查,并支付相关实际审查费用。在审查期间,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能忽视实际审查,否则申请专利将被视为撤销。
五.专利授权和年费支付阶段
上述阶段审核通过后,可在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相关授权登记费.年费和印花税。授予专利后,每年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年费期满前缴纳。专利人未在有关期限内缴纳或者不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将通知权利人在六个月内缴纳(滞纳金)。期满未缴纳的,自年费期满之日起暂停专利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之日起四年,自实际审查请求之日起三年内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应当对授权过程中专利发明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期限补偿,但申请人造成的不合理延迟除外。本条款旨在填写专利局审查延误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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