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至少符合1项推荐条件
【基本条件】
注册地在苏州工业园区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ji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有明确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的合作意向。
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近2年内引进不少于2名全职博士(申请单位缴纳社bao不少于 1 年)。
【推荐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实验室(含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处于行业领xian地位或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等)。
近三年入选省级以上上市公司市值500强、民营企业 500强等国内外知ming榜单的企业。
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企业、省“百企引航”行动计划企业等。
我省重点产业链、优势产业链和卓yue产业链领域,由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当年年销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且在高质量就业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2024年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
2.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7月19日(周五)下午17:00前,提交如下材料:
●纸质材料:包括各申报单位的《2024年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和《申报表》中涉及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合并胶装,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
●电子档材料:《2024年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和《2024年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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