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设备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才能符合TR CU 004/2011“关于低压设备的安全性”和TR CU020/2011“技术设备的电磁兼容性”的要求。
计算机设备包括个人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自带电源的计算机组件、服务器站和机架、台式家用和工业计算机、袖珍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调制解调器、路由器(路由器)、电子记录仪、设备访问控制、电子多媒体屏幕控制设备等。
在俄罗斯联邦和关税同盟成员国境内销售没有符合性声明或计算机设备符合性证书的产品,将对销售公司及其负责人处以行政罚款。
计算机设备技术规范在立法方面,关税同盟的技术法规规定了对计算机设备的强制性安全要求:
《关于低压设备的安全》,经海关联盟委员会2011年8月16日第768号决定批准。
《技术手段的电磁兼容》,经海关联盟委员会2011年12月9日第879号决定批准。
计算机设备的安全要求
计算机设备的强制性认证是通过识别符合海关联盟关于低压设备和电磁兼容性两项技术法规的要求来进行的。可以颁发一个证书,在“符合要求”一栏给出两个规定。
“关于低压设备的安全性”技术法规规定了计算设备的一般安全要求。
在认证测试过程中,确定以下指标以提供必要的保护级别:
直接或间接接触电流;
设备旋转和静止部件造成的伤害;
因使用设备而产生的非电气来源的危险,包括由物理、化学或生物因素引起的危险;
由于外部和内部影响因素的影响,在过载、应急模式和故障期间不可接受的风险;
可能导致危险等的不可接受的高温、电弧或辐射风险。
绝缘保护、机械和开关耐磨性以及抗外部影响等指标也很重要。
根据“技术设备的电磁兼容性”技术法规的要求,确保符合电磁兼容性,包括第4条,该条定义了计算机对电磁干扰的稳定性指标(抗扰度)。
计算机设备认证所需文件
在提交认证申请之前,需要收集一套完整的文件。这包括所有技术文档。要通过计算机设备的认证程序,您必须提供以下文件包:
产品技术说明(如有);
操作文件(护照、安装/操作说明);
所有申报产品的TN VED代码;
申请人的OGRN;
运输文件(供应合同、发票);
申请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