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指保健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类、独特医药学主要用途秘方食品类等具备特殊主要用途的食品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监总局(CFDA)决策自2017年11月1日起对担负特殊食品申请注册或报备有关的产品质量检验、安全性与作用认证和临床研究等认证点评工作中的工艺组织执行审批管理方法。
(1)产品质量检验,包含保健品作用成份或代表性成分检测、可靠性实验、微生物学实验,必需时开展菌种鉴定、兴奋剂检测、违规药品成分检测等,婴幼儿配方乳品商品全项检测和独特医药学主要用途秘方食品类商品全项检测。
(2)安全性与作用认证,包含保健品安全系数毒理实验、菌苗毒理实验等和作用学小动物实验、作用学身体试食实验等
(3)临床研究,指独特医药学主要用途秘方食品类临床研究。
● 婴幼儿配方食品类产品质量检验:
《食品安全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
《食品安全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
《食品安全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
《食品安全标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10770-2010
● 独特医药学食品类产品质量检验: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
● 保健品产品质量检验:
作用成份或代表性成分检测-原材料或作用有关的代表性成份一部分,作用成份或代表性成分检测-维他命矿物一部分,微生物学、可靠性实验-物理化学一部分,微生物学、可靠性实验-微生物菌种一部分等。
1、保健品作用成份或代表性成分检测、微生物学实验, 必需时开展菌种鉴定、违规药品成分检测等
2、婴幼儿配方食品类商品全项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