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9再回火试验
7.1.9.1通则
本试验适用于检验热处理工艺的*低回火温度。有争议时,用本试验进行仲裁。
7.1.9.2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符合以下规定的螺栓和脚钉:——所有规格。
—-8.8级、10.9级。
7.1.9.3 试件程序
按7.1.6.4.2的规定测定维氏硬度,并在一个试件上读取三点数值。
再回火本试件,零件温度应比表9规定的*低回火温度低10 ℃,并保持30min。再回火后,在同一试件上并在与第一次测定相同的区域,测定新的三点维氏硬度值。
7.1.9.4 技术要求
对比再回火前、后三点硬度平均值。再回火后,(如果有时)硬度降低,应小于20个维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