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蠕变试验
ISO 204或ASTM E139规定的蠕变试验可用于不锈钢和镍合金材料。对于紧固件,推荐用应力破坏试验和/或应力松弛试验,见10.2或10.3。
10.3.3试验装置和测量设备
试验装置和测量设备应符合EN 10319-2的要求。
10.3.4试验程序
试验前,供需双方至少应达成以下协议:
试验载荷,对应于外螺纹紧固件规定塑性延伸率为0.2%时的应力Rpr(见表9或表11)的特定
百分比,或螺母的弹性载荷的特定百分比(见表13或表14>;
—由预试验确定的试验载荷的精度以及预试验条件﹔
—旋合长度;
—夹紧长度L:(螺栓﹑螺钉或螺母支承面与夹具之间的距离);-——试验温度,与预期使用温度相关;
—加热速率;
—试验持续时间。
所有长度测量精度均应符合EN 10319-2的要求。试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a)应进行预试验﹐以便以可接受的精度达到规定的预紧力﹔例如﹐扭矩/夹紧力试验可按
GB/T 16823,3,使用本部分中指定的配合组件以及在同一制造批次的紧固件上进行。
b)对于螺栓.螺钉和螺柱试验﹐在装配前,应在环境温度下测量总长度L ,s(包括头部)。
c)应在被测紧固件的螺纹和被拧紧部件的支承面上涂上尽可能少的高温用油脂或润滑膏,以避
免在拧紧和松开过程中发生磨损。
d)对于螺栓﹑螺钉和螺柱试验﹐应通过旋转夹具进行组装。对于螺母试验,应通过旋转试验螺母
进行组装。
e)待测紧固件(或相匹配螺栓)应在环境温度下缓慢张紧至规定载荷,并应使用符合EN 10319-2
的适当装置避免扭转应力。应记录初始拧紧扭矩。
f)该载荷应重复3次﹐即紧固件应在加热组件前拧紧4次,并记录*后的拧紧力矩。g)组装后,应在环境温度下测量待测螺栓、螺钉或螺柱的总长度L,l。
h)应按照EN 10319-2的要求对组件进行加热,保温和冷却至环境温度﹐加热时间应从达到规定
温度时开始计算。对于螺母,参照NASM 1312-17的机械方法,即长度应自动保持恒定,并在试验期间记录载荷的下降。
i)在环境温度下冷却和保持组件3h后,应测量被测螺栓﹑螺钉或螺柱的总长度Le.j)*后,松开总成,测量被测螺栓﹑螺钉或螺柱的总长度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