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轴向力疲劳试验
11.1试验原理
疲劳试验是在弹性变形的范围内,使试样承受一个呈固定频率正弦曲线交替变动的轴向拉力。试验一直进行到试样损坏为止,或者根据规定负荷使试验一**到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次数为止。
11.2试样
11.2.1试样应符合*4章规定。
11.2.2试样的自由长度应符合表4规定。
11.2.3夹具间的试样的自由长度部分不应承受任何形式的处理。
11.3试验设备
疲劳试验机应定期校准,精度等级至少应为士1%,试验机应能够保持加载(F.)误差范围在规定值的士2%之内,力的范围(F,)应保持在规定值的士4%之内。
11.4试验程序
11.4.1试样
试样应按轴向受力方向夹持在试验机中,使试样上不受弯曲。对于钢绞线,应保持所有钢丝受力均匀。
11.4.2循环力和频率的稳定性
试样应在稳定的较大力(F.)、力的范围(F,)和频率(f)下进行。整个试验过程中循环力不应出现停顿。当试验出现意外中断时可允许继续试验。任何中断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11.4.3循环次数的记录
应力循环次数应从*个完整的循环开始记录。
11.4.4―循环频率
试验中,力循环的频率应保持稳定,在一系列试验中应保持同一频率。试验频率应符合如下规定:a)对钢丝,钢棒和钢筋,循环顿率不应*过120Hz;
b)对钢绞线,循环顿率不应*过20 Hz。
11.4.5―温度
试样温度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不应*过40 ℃。除非另有要求,试验室环境温度应保持在10 ℃~35℃范围内。
11.4.6试验终止
当试样发生损坏或钢绞线中一根或多根钢丝发生断裂时试验应终止,或未发生损坏达到产品标准规定的循环次数时试验应终止。
11.4.7试验的有效性
如果试样在夹具内断裂或者距离夹具2d范围内断裂或者试样有缺陷,试验应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