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灯具的命名及功能
一辆机动车上安装的灯具,按规定必需具有:
一)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
1. 前照灯(前大灯、头灯)并具备提供远距离照明的远光和提供近距离照明且防止对方行人/驾驶员炫目的近光功能。
安装位置:车辆前部,左右对称安装(二轮、三轮摩托车允许安装一具或多具双光束灯具);四灯制安装时,其中一对提供远、近光光束灯对称安装在外侧,另一对提供单远光的对称安装于内侧。
光色:白色2.转向灯
用于向其他使用道路者表明车辆动态的信号组装。安装于车辆外侧,左侧灯亮表示左转,右侧灯亮表示右转,灯不亮,车辆直行。
分前转向灯、后转向灯、侧转向灯(辅助转向灯);光色琥珀色(俗称),闪烁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