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单位应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我市重点产业链规模以上企业;
2. 市级以上人才创办的企业;
3.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 承担省重大、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
申报对象
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要求,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苏州正常缴纳shebao和个税;
2.本人与所在岗位匹配,且符合《苏州市2024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可在申报系统下载查阅);
3.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存在刑事犯罪记录,原则上取消政策享受资格。当年度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原则上取消当年度及下一年度政策享受资格。申请人及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申请人在申报、申领期间相关资质发生重大变化的,需要及时报备,若有虚假瞒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单位、人才申领政府各类人才资助的资格,追缴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办法每年度组织实施,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认定发文等程序后兑现政策。经认定的人才可分层次获得30万元、15万元、10万元、6万元不等的薪酬补贴,薪酬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通过所在单位拨付至入选者。
3.苏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在评定所在地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相关规定执行,贷款额度可放宽至高限额的2倍,自评定之日起3年内有效。工作单位(缴存单位)应与有权部门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中载明的工作单位一致。其非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人才所属县级市(区)的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在辖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了解更多可以致电咨询;
常理企业服务旨在为客户创造价值,提供品质服务,请您放心。十年+经验咨询老师,全程跟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