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A值,即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是测定和反映防晒化妆品UVA防护效果的指征值。长波紫外线(UVA)防护效果的标识应当以PFA值的实际测定结果为依据,在产品标签上标识UVA防护等级PA(PA+~PA++++)。标签标注PFA值或PA+~PA++++的产品,应当检测长波紫外线防护指数(PFA值);宣称UVA防护效果或宣称广谱防晒的产品,应当检测化妆品抗UVA能力参数-临界波长或测定PFA值。
防晒剂广泛应用于防晒化妆品中,目前依据其作用原理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吸收紫外线的防晒剂,另一类是反射或散射紫外线的防晒剂。对化妆品防晒功效的评价,主要包括防晒指数(SPF值)测定、UVA防护指数(PFA值)测定、防晒效果防水性能测定三项内容。
防晒指数(SPF值)测定
体外评价方法
利用仪器测试的方法进行体外测试可以粗略评价防晒产品的防晒效果。常用的方法有紫外分光光度计法和根据紫外分光光度计原理制成的SPF测试仪法。根据防晒化妆品中紫外线吸收剂和屏蔽剂阻挡紫外线的性质,将防晒产品涂在特殊胶带上,使用不同波长的紫外线照射,测试样品的吸光度,依据测试值大小直接评价产品的防晒效果。但体外仪器测试结果与生物体内测试结果有较大差异,且国际法规中并没有允许体外测试方法的结果用于产品的标签和宣称,国际上一般采用人体测试方法测试防晒化妆品的SPF值。
人体评价方法
SPF人体测试方法是目前国际统一的测试方法。《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有明确的SPF值测定方法,受试部位限于后背腰部和肩线之间,受试者背部皮肤至少应分三区:第一区直接用紫外线照射;第二区涂抹测试样品后进行紫外线照射;第三区涂抹SPF标准对照品后进行紫外线照射。照射时紫外线的剂量依次递增,被照射皮肤由于浅表血管扩张而产生不同程度的迟发性红斑反应。照射16h ~24 h后由经过专业培训的评价人员判断,记录受试者正常皮肤的*小红斑量(MED),即在紫外线照射后16 h ~24h后,在照射部位出现清晰可见的红斑(边界清晰并覆盖大部分照射区域)所需要的*低紫外线照射剂量或*短时间。测试样品所保护皮肤的MED必须在同一受试者的受试部位并在同一天进行,一次试验中,同一受试者皮肤上可进行多个产品的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