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8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双歧杆菌检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双歧杆菌(Bifidobacterium)的鉴定及计数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双歧杆菌纯菌菌种的鉴定及计数。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仅含有单一双歧杆菌的菌种鉴定。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仅含有双歧杆菌属的计数,即食品中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不同的双歧杆菌菌种。
5.3.2食品样品
5.3.2.1样品处理:取样25.0 g(mL),置于装有225,0 ml生理盐水的灭菌锥形瓶或均质袋内,于8 000r/min~10 000 r/min均质l min~2 min,或用拍击式均质器拍打l min~2min,制成1∶10的样品匀液。冷冻样品可先使其在2℃~5℃条件下解冻,时间不超过18 h;也可在温度不超过45℃的条件解冻,时间不超过15 min。
5.3.3 系列稀释及培养
用l mL无菌吸管或微量移液器,制备10倍系列稀释样品匀液,于8 000 r/min~10 000 r/min均质l min~2min,或用拍击式均质器拍打l min~2 min。每递增稀释一次,即换用1次lml.灭菌吸管或吸头。根据对样品浓度的估计,选择2个~3个适宜稀释度的样品匀液,在进行10倍递增稀释时,吸取1.0mL样品匀液于无菌平皿内,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同时,分别吸取1.0 mL空白稀释液加入两个无菌平皿内作空白对照。及时将15ml~20mL冷却至46℃的双歧杆菌琼脂培养基或MRS琼脂培养基(可放置于46℃±1℃恒温水浴箱中保温)倾注平皿,并转动平皿使其混合均匀。从样品稀释到平板倾注要求在15min 内完成。待琼脂凝固后,将平板翻转,36 ℃±1℃厌氧培养48 h士2 h,可延长至72h士2h。培养后计数平板上的所有菌落数。
5.3.4菌落计数
5.3.4.1可用肉眼观察,必要时用放大镜或菌落计数器,记录稀释倍数和相应的菌落数量。菌落计数以菌落形成单位(colony-forming units,CFU)表示。
5.3.4.2选取菌落数在30 CFU~300 CFU之间,无蔓延菌落生长的平板计数菌落总数。低于30CFU的平板记录具体菌落数,大于300CFU的可记录为多不可计。每个稀释度的菌落数应采用两个平板的平均数。
5.3.4.3其中一个平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分布又很均匀,即可计算半个平板后乘以2,代表一个平板菌落数。
5.3.4.4当平板上出现菌落间无明显界线的链状生长时,则将每条单链作为一个菌落计数。